星期四, 2月 28, 2008
強積金
上課時提及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發現殖民地政府原來在一九六七年就提過推出全民退休保障計畫。當時有英國的提倡者、認為香港面對工業化城市化等問題、逐漸老化的問題將會造成社會問題。在五十年代或之前、香港的殖民地政府對社會保障並沒有承擔。比較貧窮的人口一般依靠家人或當區的街坊福利會提供必需的基本需求。大陸解放後、大批移民擁入使得香港變成國際關注的難民集中地、所以很多國際的人道組織都進駐香港提供社會服務。一些現有的社會機構、譬如明愛就是當時來到香港的。直到六十年代、香港在國際上的焦點性降低、國際支援變少、政府便對香港居民逐漸提高的主體性、和接下來的暴動、使其對社會福利制度有了比較根本的態度的轉變。一九七一年、政府正式提供公共援助(即後來的綜援)。之後政府都發表過很多份報告、強調香港的福利制度主要用來幫助社會上最低層人士。至於受薪人士、像剛才所述、政府一直沒有一個比較長遠的策略。一九六七年後、一九七三和一九八七年分別否決了社會上設立全面退休保障制度。直到一九九零年代、立法會的民主話題高、香港面對回歸的矛盾、人才流失、六四後的恐慌、港英政府終於顯示對香港人的承擔、提出強制性公積金計畫。港英殖民地政府、從一九六七年起、多次否決給香港受薪階級一個長遠的社會保障制度、使香港在社會制度上的發展延遲了差不多三十年、令香港這個發達城市在此層面上遠遠落後於區內其他地方的同類發展。此例子顯示了英國政府對香港人缺乏承擔、亦一再證明了民主化對社會政策的長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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